粤澳通关核酸检测证明有效期10日起调整为7天
新华社澳门7月8日电 澳门特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以下简称应变协调中心)7月8日公布,因应广东省疫情风险降低,经多方协商决定,自10日零时起,所有往返广东省和澳门特区的人士所须持有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48小时内作出调整为7天内作出。
应变协调中心在当日的记者会上表示,未能出示上述证明的非澳门居民可被拒绝入境。澳门居民则会被安排前往指定检测地点接受核酸检测并等待检测结果,而有关检测结果不可用作再次出入境的用途。根据澳门《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拒绝接受入境要求医学检查的人士,可被处最高6个月徒刑或科以最高60日的罚金(每日罚金数额由法院裁定)。
该中心表示,内地大部分地区目前属低风险地区,与澳门风险等级相同,可凭核酸检测报告往来。但从低风险以外的地区来澳,必然要采取其他防疫措施。例如从高风险地区来澳需接受21或28天隔离医观,中风险地区来澳需隔离医观14天。根据香港当前情况,目前澳门将其列为中低风险地区。
关于港澳便利通关时间,澳门仁伯爵综合医院医务主任戴华浩在记者会上表示,由于香港疫情不断变化等因素,短期内仍要观察。(记者 刘刚)
(编辑 叶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