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7月底举行
香港特区立法会振兴香港经济事宜小组委员会6月28日举行会议。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代表在会上表示,根据国家司法部门发出的公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将于7月31日举行,并在深圳及珠海以外增设香港考场。
当日会议讨论经修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在银行、证券、建筑及相关工程和法律服务方面的新开放措施。
律政司高级法律政策专员张秀霞介绍,法律服务方面,有多项新增开放措施,包括就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合伙联营,取消香港方的律师事务所单独或合资的最低出资比例限制;允许香港法律执业者包括律师及大律师,在内地全境同时受聘于不多于3个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及允许香港法律执业者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执业资质,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等。
张秀霞特别提到,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香港受到业界热烈响应,已有逾650人报名参加考试,包括大律师及律师。但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原定于1月举行的考试延期至下月举行。(记者 王嘉程)
(编辑 叶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