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代表团到云南检察机关参访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代表团日前到云南省检察机关参访。
5月22日,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在省检察院迎接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米万英一行。随后,代表团参观了省检察院办公、办案环境和院史陈列室,就关心的议题与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
座谈会上,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云南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打击跨境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专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代表团表示,希望通过参访进一步推动与内地检察机关的交流合作,共同提高履行检察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工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等有关人员陪同参访。在滇期间,代表团先后到昆明、红河、文山等州市检察机关参访。(通讯员 王翠云 记者 陈晓波)
(编辑 黄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