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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籍灵活就业人员在粤可凭居住证参加养老保险

日期:2021-05-12 来源:新华社 字体: [大] [中] [小]

  新华社广州5月10日电 为更好适应新业态经济发展要求,回应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诉求,广东省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0日召开发布会,解析《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办法全面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取消了外省籍和本省跨市流动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等限制条件,便于异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广东省当前一至四类片区的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分别为3803元、3376元、3126元、2924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此外,办法还推动港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阙广长说,新业态经济迅速发展,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就业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越来越多,维护好其养老保障权益,对促进新业态经济乃至整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办法明确,港澳居民可凭居住证或就业登记证明办理参保,这将进一步提高了港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便利性,是推动湾区社会保险发展衔接的重要举措。

  截至2020年底,广东省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达406万人。办法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记者 黄浩苑)

(编辑 叶菲)